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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@辛集考生,2017中考关于加分等政策等有新通知……

    信息发布者:风雨737717070
    2017-05-26 06:40:56   转载

    今年河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、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,分开举行。

    中考加分(或降分录取)项目

    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(或降分录取)项目。

  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》(教基厅〔2008〕3号)文件精神,按照法律法规以及《河北省教育厅、河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河北省〈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〉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政联〔2013〕1号)和《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、河北省教育厅、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“四侨考生”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》(冀政侨字〔2016〕1号)等有关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,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、“四侨考生”(归侨学生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)等实行加分(或降分录取)照顾。

    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、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,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。

    凡加分(或降分录取)政策与上述文件相违背的,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。

    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(或降分录取)待遇的学生名单、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、分值向社会公示,并公布举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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